 |
112年國小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內容 |
|
資優教育的實施具有三層意義,其一是為國育才,透過資優教育方案,可以培育國家建設的人才。其二是適應個別需求,因應資優生的性向及特殊需求,資優生在班級教學型態下,面對一般程度的課程教材,也可能有適應困難現象,因此需要特殊的教學方案,以獲得適性發展。其三是促進教育革新,資優教育偏重啟發思考與創造的教學,若能普遍的推廣,可促進教育革新,提高
教學品質,以下為「國小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相關類別、報考時間、參加辦法....由本中心整理提供家長參閱了解。 |
|
鑑定類別 |
報名時間 |
鑑定時間 |
報名資格 |
評量項目 |
備註 |
國小
一般智能資優
學生鑑定 |
◎.初選:
112年02月20日(一)
至
112年02月24日(五)
|
◎.初選
112年03月18日(六) |
一、 鑑定初選報名資格:就讀臺中市 鑑定初選報名資格:就讀臺中市 鑑定初選報名資格:就讀臺中市 鑑定初選報名資格:就讀臺中市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 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 (以下簡稱甲組 以下簡稱甲組 )或四 升五年級 (以下簡稱乙組 )學生, 學生, 且同時 符合下列兩項條件: 符合下列兩項條件:
(一) 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 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 甲組 二年級 上學期國語、數定評量成績總分在同二年級 上學期國語、數定評量成績總分在同二年級 上學期國語、數定評量成績總分在同二年級 上學期國語、數定評量成績總分在同或 該班 前百分之 前百分之 二十; 乙組四 年級上學 期國語、數年級上學 期國語、數及自然 及自然 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 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 或該班 前百分之 前百分之 二十。
(二) 具資賦優異潛能 具資賦優異潛能 ,資賦優異學生家長觀察推薦表,資賦優異學生家長觀察推薦表,資賦優異學生家長觀察推薦表、資賦優異學生、資賦優異學生、資賦優異學生,教師觀察推薦,教師觀察推薦,均達 80 分以上, 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審核通過者。
二、 鑑定複選報名 鑑定複選報名 資格:通過初選者。
※.公告複選及安置結果:11205月18日(四) |
|
|
鑑定地點 / 報名地點
◎. 鑑定地點:
(1).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2).臺中市東區國民小學
(3).臺中市北區太平國民小學
(4).臺中市豐原區瑞穗國民小學
(5).臺中市西屯區永安國民小學
(6).臺中市烏日區九德國民小學
|
 |
資優鑑定簡章 |
|
◎.複選:
112年04月14日(五)
至
112年04月21日(五) |
◎.複選:
112年05月06日(六) |
|
國小
降低修業年限
鑑定(跳級) |
◎.初選
112年02月20日
(一)
至
112年02月24日
(五) |
◎.初選
112年03月11日
(星期六) |
(一) 報名對象:具 備資優 學生身分 且就讀本 市國 民小學三至五年級之學生。
(二) 報名資格:
1. 初選: 就讀 本市國 民小學三年級 至五年級 至五年級 資優 學生, 國語 、數學及自然科 (學習領 域)原學年度上期 二次定評量及下第一評量 ,各 學科(學習領域 )之評量 成績 (共九個成績 )各自轉換成 各自轉換成 T分數後之加總,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二點五個 分數後之加總,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二點五個 分數後之加總,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二點五個 分數後之加總,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二點五個 標準差 以上或百分等級九十, 以上或百分等級九十, 且家長、 且家長、 資優 教育 授課 教師 及普通班導師觀察推薦表,均達 80 分以上,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者。
2. 複
※.公告複選及安置結果:112年04月21日(星期五) |
|
|
鑑定地點 / 報名地點
◎.鑑定地點:
臺中市西屯區永安國民小學
 |
資優鑑定簡章 |
|
◎.複選:
112年03月30日
(星期四)
|
◎.複選:
112年04月15日
(星期六) |
|
國小
藝術才能資優
學生鑑定
(已改制)
|
(一)、舞蹈類-招生學校:台中市北區篤行國小
|
(二)、音樂類-國小招生學校:
1.台中市中區光復國小
2.台中市東勢區東勢國小
3.台中市大雅區大雅國小
4.台中市清水區清水國小 |
(三)、美術類-國小招生學校:
1.台中市西區大同國小
2.台中市大甲區順天國小
3.台中市大里區大元國小 |
|
註:立法院於九十八年十月三讀通過特殊教育法的修正案,其中第三十五條規定,國民教育階段的資賦優異教育
,將採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特殊教育方案等三個方式辦理。未來藝術才能班必須採分散式教學,將
不再集中成班。 |
※以上資料由本中心彙整,詳請依各承辦單位之公告作業辦理,更多的訊息,請至『 資優教育網 』瀏覽。 |